人社部、教育部要求: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工作

发布时间:2013-11-11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许 卉)为了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创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人社部门、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做好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后续跟踪管理,了解其就业状况,提供必要的就业帮扶,并指导和推荐其参加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和各高校要在征得高校毕业生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及时将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分高校、分专业的个人实名信息提供给人社部门。同时,地方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要向高校毕业生免费开放,通过开展实名登记,摸清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意愿和服务需求。

  各地人社部门要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全面实施就业促进计划,按要求落实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九项具体措施;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发布本地就业促进计划内容、参加渠道、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信息等。教育部门和高校要继续关心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积极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宣传就业促进计划内容,引导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与;充分利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各地各高校就业网等,继续收集和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对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要重点帮扶。

  各地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就业服务平台的作用,向高校毕业生详细讲明国家促进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帮助高校毕业生知晓政策、理解政策和运用政策。教育部门和高校要进一步创新政策宣传方式,适时举办就业创业知识竞赛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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