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出台促就业六措施 残疾毕业生可获实习补贴

发布时间:2013-09-16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许 卉) 北京市财政局日前出台促进残疾人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六项措施,助力毕业生就业。

  据了解,这六项措施包括对残疾人毕业生本人的培训费补贴、免费就业服务、6个月期限实习见习补贴;对接收残疾人毕业生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社会职业中介机构成功介绍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据介绍,残疾人高校毕业生是残疾人群体中的宝贵人才资源。本市在2009年出台三年期限的促进残疾人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六项措施,使近三年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等学校的残疾人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分别达到97%和98%。为更好地促进残疾人毕业生就业,这次本市再次出台《促进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等学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六项措施》,将三年期限政策转化为长期性政策,对具体措施提高扶持标准和完善程序。新政策将进一步促进本市残疾人毕业生实现更高层次的就业,获得更加稳定的收入,力争实现残疾人毕业生100%就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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