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就业毕业生可入无业大病医保

发布时间:2008-09-03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 坤)  记者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本市未就业毕业生可以直接参加无业居民大病医保。
  根据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简称“一小”险)制度,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一个医保年度。曾经在学校参加过“一小”险的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将参加哪种医疗保险将根据他们的出路分为3种情况。就业毕业生将在单位统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继续升学毕业生将继续享受学生儿童医疗保险,未就业毕业生将不能再参加“一小”险,而要入无业大病医保。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出台的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保制度已经与学生儿童大病医保“无缝”衔接。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保的学生毕业后,处于失业状态的,从现在起可以参加无业居民大病医保。
  该负责人介绍,未就业毕业生参保具体分为两种情况:档案存放在户口所在地街道的,可以直接到街道社保所参加无业居民大病医保;档案统一存放在教育系统人才中心的,则由人才中心开具存档证明,经审批通过后,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参加无业医保。
  据介绍,无业居民大病医保缴费分三类:城镇无业居民每年缴费标准为700元,个人缴费600元,政府补贴100元;残疾人员缴费标准为每年1400元,个人缴纳300元;享受低保及生活困难补助以及重度残疾人,则免费参保。报销起付标准为1300元,超过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每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
  9月底之前,参保人员可同时申办今年和2009年两个年度的医保,9月底至11月底,参保人员只能办理2009年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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