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要签订劳动合同

发布时间:2008-01-07 期号:

  试用期要不要签合同?发现员工兼职,用人单位能解聘吗?辞退“假学历”有法律依据吗?对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人们还有很多疑问。为此,本报邀请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劳动人事部律师徐阳,解答读者关心的问题。

问题一:试用期要签劳动合同吗?
  以往,很多单位不把试用期计算在正式劳动关系之内,试用期期满合格后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试用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最迟要在用工一个月之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的,如果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将承担很大风险,长期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可能要承担支付双倍工资,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后果。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问题二:员工学历造假,用人单位与之签订了合同该怎么办?
  假学历一度让用人单位头疼不已。如今学历验证机制逐渐完善,假学历越来越没有市场。但是,凭着假学历“混”进用人单位的,用人单位能奈何了他吗?

律师解答——
  使用假学历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诚信是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劳动合同的前提,以假学历或虚假简历应聘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属于欺诈行为。对于“欺诈”,劳动部门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问题三:发现员工兼职,单位能辞退他吗?
  曾几何时,中国出现“第二职业”这一名词,从企业职工下班摆小摊到工程师熬夜给人画图纸,虽然“老板”很有意见,但是,业余时间赚外快一度颇为流行。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允许兼职吗?

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的特点之一是劳动合同必须由劳动合同当事人亲自履行。一般情况下,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工作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必然影响劳动合同的正常履行,因为人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
  这个问题首先要看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于兼职有没有禁止性规定,如果单位有明确规定对外兼职可以解除合同的话,即使没有影响本职工作,出现兼职的情形,单位完全可以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规章制度没有禁止性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是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将来就涉及是否严重如何界定的问题,对此要根据双方的举证情况,最终由仲裁委或法院判定;二是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问题四:试用期患病但没上医疗保险怎么办?
  小华去年7月大学毕业,某软件公司接收了他。双方口头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后再签劳动合同。但是,在9月底小华试用期即将结束的时候,医院诊断他为白血病,治疗费用高达数十万元。小华将病情告知单位,单位将他辞退,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小华已毕业3个月,不能再享受学校的医疗保险,该软件公司也未给小华上社会保险,他处于过渡时期的“真空期”。依据《劳动合同法》,小华对这种情况应该怎样处理?

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劳动者在试用期也应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待遇。按照《劳动合同法》,本案中的软件公司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如果该软件公司缴纳了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员工在职期间一旦发生此类情况,相应的费用由社保基金负担。相反,如不缴纳社保,发生了此类情况,软件公司按照社保的标准自行负担。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安 坤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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