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苑新绿 说善

发布时间:2011-11-21 期号:

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学生 刘 畅

  最近有不少人对那位在汶川地震发生后,带领120名操作手和60台大型机械组成的救援队千里救灾,救回131条生命,还向地震灾区捐赠款物过亿元的陈光标产生了看法,说他是高调慈善,作秀慈善,甚至有人称他为“伪慈善”。就我而言,虽然不是很欣赏陈光标的一些做法,但若称其为“伪”,我觉得确实过了。

  他开办黄浦公司时,第一年就拿出利润的七分之一(3万元人民币)资助一个白血病患儿,第二年又拿出利润的半数(28万元人民币)为偏远山村修建“阳光站”,无私帮助处于困境的老人及失学儿童。我想在一个人拥有的财产还不多时,就能与人分享,那他应当是有一颗善心。相反,更多的“暴发户”则是坐在家中,抱着钱,冷眼看世界。他们想:我的钱,干嘛给别人,不如用钱去买豪宅,买名车,让孩子享清福……与这些赚了钱却不回报社会的人相比,陈光标那懂得回报的善举确实显示出了他的善心。他无愧于温家宝总理称赞的,是“有良知、有灵魂、有道德、有感情、心系灾区的企业家”。

  善的表现形式有很多:悲天悯人,为善;不为己而损人,为善;而乐善好施,损己利人则更是善。在现今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对待物质追求的度的把握,应当可以作为衡量“向善程度”的一个因素吧。雷锋曾问过自己,“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陈光标也曾说过,“财富如水。如果你有一条河,就要学会与他人分享”。两个人为善的形式不同,一个低调谨慎,一个高调张扬,但共同点都在于用自己那最纯真的善心,尽可能地多行善事。你又怎能说前者是善,后者就不是善呢?如果说雷锋的善行使他称得上是一个好人,那陈光标也应当称得上是一个好人。那我们在说好人之间的差距时,是不是别把衡量的标准之一———“善心”也抛弃了呢,否则对好人是否有些苛求了呢?

  那些对陈光标有异议的人,我想大部分是“酸葡萄”心理,因为自己不想捐,就看不惯别人捐。还有的则是对“为善的标准”认识有偏差,认为雷锋低调行事算善,而陈光标的高调就不是。这种看法只是简单地把外在的个人行事方式作为衡量“善”的唯一标准,殊不知只有内心追求善才是最重要的。

  “上善若水”,老子的“利万物而不争”的“上善”是古今仁人的追求目标。扪心自问,像陈光标这样能够为不如己之人而感到心灵上的不安,则已为善矣。更值得我们称赞的是,他能保持生活的简朴,放下心灵的羁绊,克己让人,迈向善的更高境界。今天的高调慈善,也许就是他在实现心灵逐步向上跨越的一个初程吧。

  让我们跟他一起不断努力,朝着更高的“上善”境界迈进吧!

关于本站|征订办法|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北京教育考试院 京ICP备19056224号-2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56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邮编:10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