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话 童试的三个阶段

发布时间:2011-06-22 期号: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教授 李 兵

  在报考之后,并不是每个考生都有资格参加正式的科举考试。唐宋时期的考生必须通过州县的解送考试,才能到京城参加礼部主持的考试。明清时期虽然没有实行解送考试,但考生必须通过童试取得秀才资格后,再参加学政主持的科试,科试合格者才有参加乡试的资格。

  童试,即童生试,俗称“小考”、“小试”、“考秀才”,既是童生进入府州县学的入学考试,又是读书人获取功名的初试。童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的考试,只有依次通过这三次考试的合格者方可称为生员。清初童试三年考两次,顺治十五年(1658年)改为三年考一次。康熙十二年(1673年)恢复三年两考的旧制,并沿用至清末。县试由知县主考,府试由知府(各直隶州的知州、直隶厅的同知)主考。县试、府试的考试内容、程序基本相同,考试内容为四书文、试帖诗、经论、律赋等,并默写《圣谕广训》百字。

  除府试合格者之外,佾生亦有资格参加院试。佾生又叫佾舞生、乐舞生或舞生,是文庙举行祭祀仪式时跳佾舞者。佾生由知县确定,报学政备案,其地位与国子监生相当,因此佾生有“半个秀才”之名。

  院试是童试中最关键的一次考试,由学政主持。学政是明清时期由朝廷派往各省的负责全省教育事务官员的通称,明代称提学御史、提督学道,清代称督学使者、学政使、提学、提学使、提督学院、学宪,俗称文宗、学台、大宗师等。正因为学政有提督学院之名,因此其主持的考试被称为院试。

  清代各省学政在三年任期内,必须亲自前往所管辖的各府、直隶州主持考试,称为案临。学政案临各地主要有三项工作:主持院试录取秀才,主持岁试考核生员的学习情况,主持科试选拔参加乡试的生员。学政案临各地,需要提前预告,并有较为详细的日程安排。

  院试录取者称为生员,俗称秀才,又称为庠生、茂才、博士弟子员、诸生、文生、相公等。生员与举人、进士一样都是终身资格,也是士子在科举生涯中获得的第一级功名。清代秀才衣冠有明确的规定:袍为蓝绸青缘,冠用镂花银座,上衔银雀。披领为袍式。公服与文九品朝带相同。

  县试、府试、院试的所有考试结束后,主考官将录取者的名次排定,以长条形的纸张公布,称为“出案”、“出长案”。县试第一名称“县案首”,府试第一名称“府案首”,院试第一名称“院案首”。如果考生在县试、府试、院试都名列第一,则有“小三元”的美誉。

  秀才是明清时期入官学的基本资格。秀才除继续苦读应试,博取举人、进士之外,还可以通过学政主持的岁试选拔为贡生。贡生不仅有资格参加乡试,亦能参加在京城举行的选拔贡生的朝考,合格者有资格被录用为知县、教职和训导等。

  秀才虽然没有做官的资格,但还是享受一定的经济待遇,比如可以免除部分地丁钱粮,甚至差赋徭役。除此之外,考取秀才之后,士子可以担任私塾教师、幕僚等谋生。但这些工作并不能让他们衣食无忧,担任私塾教师的秀才的生活依然十分清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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