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统考12月2日起进行

发布时间:2023-11-23 期号: 1739期

艺术类专业统考12月2日起进行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许 卉)  北京教育考试院日前发布《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须知》。2024年起,本市实施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6类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将于2023年12月2日起陆续进行。

美术与设计类考试时间为12月2日至3日,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三个科目,各科目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为12月2日至4日、9日至12日,分为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器乐)四个科目;音乐教育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副项五个科目。兼报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两类的考生须分别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其中视唱、听写、乐理科目只考一次。

播音与主持类、舞蹈类考试时间均为12月2日至3日,播音与主持类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舞蹈类考试包括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三个科目。

表(导)演类分为服装表演方向和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其中,服装表演方向考试时间为12月2日,包括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三个科目。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考试、戏剧影视导演方向考试时间为12月8日至10日,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包括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四个科目,戏剧影视导演方向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叙事性作品写作三个科目。

书法类考试时间为12月9日,包括书法临摹和书法创作两个科目,总成绩满分为300分。考试全程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尺子、书法工具书、吹风机等。

11月27日开始,考生可自行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打印本人准考证。2024年1月8日起,考生可查询统考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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