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所试点高校可招网络高教生

发布时间:2010-03-03 期号: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曹金良)  教育部日前公布2010年可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的高校名单,北京大学等68所高校具备招生资格,其中北京地区共有19所。
  教育部要求试点高校明确招生定位,严格招生计划和专业管理等,不得以网络教育名义招收或变相招收各层次、各类型的全日制形式学习的高等学历教育学生,不得组织招收各级各类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学生(含全日制脱产学习的自考学生)同时兼读或套读网络高等学历教育。
  教育部要求,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是主要面向成人从业人员的非全日制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试点高校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要求,确定修业年限范围,其中从注册到毕业的高起本最短学习年限为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或三年。网络高等学历教育在读生规模较大的试点高校,要根据学校及其校外学习中心的教学、学习支持服务和管理能力,适当控制招生规模。
  招生宣传中,试点高校各校外学习中心不得自行印制招生宣传材料、开展宣传活动;发布的招生信息要实事求是,不得发布模糊和虚假信息误导学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简章和学生手册中要明确网络教育入学资格、学习形式、修业年限、统考、学历文凭、学位授予、电子注册等政策要求。
  试点高校只能在审批通过的校外学习中心(包括教育部批准的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设立的校外学习中心)开展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利,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试点高校校外学习中心只能在试点高校的统一组织下配合开展招生工作,不允许自行开展招生及录取工作。
  试点高校要严格审查新生入学资格,切实把好入口关,确保生源质量。严禁非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不具有同等学力者取得专科或本科入学资格;严禁未获得高等专科毕业证书者取得专升本入学资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试点高校要切实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加强学籍信息管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将与网络教育统考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挂钩。

2010年开展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的试点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央音乐学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中国医科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含医学院)、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江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山东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郑州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科技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兰州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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